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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8-11-2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7067167號
  • 分類:醫材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79

主旨:

    公告「基因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作業規範」中申請醫院資格「醫學中心」修正為「區域教學醫院以上」。

依據:

    依據本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技術小組第三十六會議決議辦理。

說明:

    依 據:依據本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技術小組第三十六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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