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9-02-2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0980301659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78
主旨:
- 預告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附件一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草案內容: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 : / / www . doh . gov . tw ) ,「衛生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次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
(二)地址:10441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0 號
(三)電話:( 02 ) 85906666 分機6953
(四)傳真:( 02 ) 25233303
(五)電子郵件信箱:pakspeng @ doh . gov . 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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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附件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各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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