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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5-07-2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器字第1041605683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177

主旨:

    公告訂定「人類乳突瘤病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等4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

說明:

    一、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功效,公告訂定「人 類乳突瘤病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糞便潛血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抗核抗體兔疫試驗系統」及「單次使用之靜脈血液檢體收集設備」等4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如附件,以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 www.fda.gov.tw) 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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