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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7-03-1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器字第1061602061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126

主旨:

    有關本署公告修正「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一案,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功效,本署公告修正「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以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相關公告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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