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7-04-0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061601595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99
主旨:
- 預告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附件一、第四條附件二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事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附件一、第四條附件二草案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衛生福利部公告網頁,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
四、對於本次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書面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81。
(四)傳真:(02)27877589。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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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appen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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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1601595_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三條附件一、第四條附件二修正對照表.pdf pdf 2176.8KB,下載 18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