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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7-05-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企字第1061200099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443

主旨:

    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如附件。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限公告之。」

說明:

    本次修正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係列出各申請案件重要工作階段之處理期限,並新增、修正、刪除部分項目。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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