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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9-06-2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器字第1081604534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11

主旨:

    醫療器材依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之規定,須加印其相關規範文字內容者,廠商得逕為配合辦理,無須向本署提出查驗登記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8年6月20日FDA器字第1081604535號公告辦理。 二、前述公告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醫療器材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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