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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0-04-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091101103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21

主旨:

    預告訂定「醫療器材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三、「醫療器材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122 (四)傳真:02-27877178 (五)電子郵件:yach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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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醫療器材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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