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4-0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01602160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338

主旨:

    「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1952號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業經本部於109年11月5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7977號公告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衛授食字第1101601952號公告、附件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