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1-04-1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器字第1101603427號
- 分類:輸入通關與專案進口
- 點閱次數:307
主旨:
- 因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訂定「授權輸入醫療器材報備申請書」及「廣告申請核定表」,自110年5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 一、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規定及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訂定之相關書表請至本署(網址:http://www.fda.gov.tw)之「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 醫療器材管理法專區 」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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