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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4-28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01603229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244

主旨:

    「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223號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9718號公告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衛授食字第1101603223號公告、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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