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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4-29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器字第1101603252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38

主旨:

    有關本署公告訂定「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中文說明書編寫原則」,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為確保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中文說明書內容之正確性及完整性,公告訂定「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中文說明書編寫原則」如附件,以提供廠商作為中文說明書編寫及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相關公告登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公告、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中文說明書編寫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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