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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6-08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器字第1101605154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92

主旨:

    修正「可吸收性縫合線臨床前測試基準」、「不可吸收性縫合線臨床前測試基準」、「骨外固定器臨床前測試基準」及「椎體間矯正固定物臨床前測試基準」等4項臨床前測試基準,並訂定「骨內固定器臨床前測試基準」,業經本署於110年6月8日以FDA器字第1101604118號公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旨揭公告及其附件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FDA器字第1101604118號公告、「可吸收性縫合線臨床前測試基準」、「不可吸收性縫合線臨床前測試基準」、「椎體間矯正固定物臨床前測試基準」、「骨外固定器臨床前測試基準」、「骨內固定器臨床前測試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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