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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10-27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器字第110161877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264

主旨:

    有關本署公告訂定「流感病毒抗原快篩檢測系統技術基準」及「體外診斷醫療器材安定性評估技術基準」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效能,公告訂定「流感病毒抗原快篩檢測系統技術基準」、「體外診斷醫療器材安定性評估技術基準」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如附件,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相關公告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FDA器字第1101611876號公告、「流感病毒抗原快篩檢測系統技術基準」、「體外診斷醫療器材安定性評估技術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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