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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2-03-1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11600551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391

主旨: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0549號令廢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廢止,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9769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衛授食字第11116005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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