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2-11-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11610134號
- 分類:醫材來源流向暨單一識別系統
- 點閱次數:267
主旨:
- 110 年 4 月 6 日衛授食字第 1101602479 號公告之「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 日以衛授食字第 1111610130 號公告預告廢止,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 161-2 號
(三)電話:(02)27877519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郵件:peterpkk@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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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1111610134_附件一、1111610134_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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