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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2-12-0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FDA器字第1111611668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23

主旨:

    公告訂定「呼吸道病毒多標的核酸檢驗試劑技術基準」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效能,公告訂定「呼吸道病毒多標的核酸檢驗試劑技術基準」及「甲狀腺刺激素及總甲狀腺素檢驗試劑技術基準」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如附件,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二、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1111611668_附件一、1111611668_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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