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23-02-1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21600436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292

主旨:

    110年4月6日衛授食字第1101602479號公告之「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0429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110年4月6日衛授食字第1101602479號公告之「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廢止,業經本部於111年11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10103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1121600436_附件一、1121600436_附件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