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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3-03-2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21601631號
  • 分類:醫材許可證業務
  • 點閱次數:1400

主旨:

    111年3月8日衛授食字第1111600664號公告之「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1629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廢止,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11558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1121601631_附件一、1121601631_附件二、1121601631_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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