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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4-11-1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31605726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393

主旨:

    「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第十七條附表三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12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605724號公告預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 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何先生。 (四)電話:(02)2787-8085。 (五)傳真:(02) 3322-9492。 (六)電子郵件:hsinchiaoho@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1131605726_附件一、1131605726_附件二、1131605726_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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