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6-01-29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41602873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88
主旨: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602869號公告預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電話:(02)2787-7518
(四)傳真:(02)3322-9492
(五)電子郵件:sclin@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 衛授食字第1141602873號 pdf 982.8KB,下載 27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pdf 55.9KB,下載 33 次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對照表 pdf 64.8KB,下載 29 次
- 衛授食字第1141602869號公告 pdf 352.9KB,下載 2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