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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6-09-1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51604559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34

主旨: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151604557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602869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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