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6-09-1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51604559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34
主旨: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151604557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602869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 衛授食字第1151604559號 pdf 241.1KB,下載 7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總說明 pdf 55.9KB,下載 10 次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pdf 67.5KB,下載 5 次
-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對照表 pdf 67.9KB,下載 1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