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1-05-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00032063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20
主旨:
- 公告『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原料藥作業基準』草案(如附件)。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說明:
- 一、 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 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一條。
三、 為再提昇國內藥品製造品質水準、鼓勵推動實施原料藥GMP制度。全面強制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之。
四、 對於本草案,任何人得於公告起十四日內將意見送達本署(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號)。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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