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2-03-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10021567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08
主旨:
- 公告「血漿原料製備作業查核要點」及「血漿原料製備作業查核審評表」(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說明:
- 一、 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 訂定依據:藥事法第七十一條。
三、 前開草案條文,於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民眾得提供草案修正意見送達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地址:台北市愛國東路一○○號十一樓),或以電子郵件送達pajllin@doh.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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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見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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