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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4-10-2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30325914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30

主旨:

    公告修訂藥品、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和化粧品色素查驗登記相關申請書表及許可證格式。(如附件一-七)。

依據:

    行政院九十二年五月七日院授研管字第09200104262號函(公文書橫式書寫推動方案)

說明:

    一、藥品、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和化粧品色素申請書表新規格:A4、80磅模造紙,長二十九.七公分,寬二十一公分,內容為白底黑字直式橫書電腦正楷列印。 二、行政院衛生署藥品、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化粧品色素許可證新規格為:A4、150磅模造紙,長二十九.七公分,寬二十一公分,內容文為直式橫書電腦正楷列印,下方加蓋本署關防,證書背面為變更事項記錄。各類許可證顏色區分如下:藥品許可證為黃色、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為草綠色、細菌學免疫製品許可證為淺綠色、含藥化粧品許可證為粉紅色、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為淺橘色、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為橘色、外銷醫療器材許可證為淺淺橘色。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如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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