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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5-07-1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40321005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226

主旨:

    公告監視中藥品之相關資料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四十條之一 三、本署為了落實藥物安全監視制度及方便民眾查詢監視新藥之相關資訊,於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之網站(www.adr.doh.gov.tw)上陸續公告監視中藥品相關資料。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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