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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3-06-1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02605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64

主旨:

    「原料藥分裝辦法」第四條第二項末句應修正為「參照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署62.3.30衛署藥字第20770號令計達。 二、奉 行政院62年 5月28日 臺62內字第4592號函辦理。

沿革:

    ※83.06.29衛署藥字第83035486號公告廢止「藥品容器管理辦法」、「生物製劑管理辦法」、「 原料藥分裝辦法」及「藥師執行中藥業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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