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72-07-11
- 分類: 上市後管理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006241號
- 主旨:為加強藥品管理特再分別規定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口服液劑之處理要點令仰遵照。
- 發文/公布日期:1973-07-0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028106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700
主旨:
- 對於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之口服液劑藥品自7月1日起不得製造或販賣,其藥品許可證應予撤銷。
說明:
- 請參閱本署61.5.24衛署藥字第04185號及61.7.11.衛署藥字第06241號令。
辦 法:
一、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之口服液計撤銷十二件。
二、使用「內服液」或「液」名稱,其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之藥品雖未使用口服液為名,而其包裝僅有一次用量者,亦應撤銷計一件。
三、感冒糖漿所含糖量濃度不足五五﹪者計撤銷三十一件。
四、維他命及強肝類口服液含有咖啡因在限量以上者計撤銷五件。
五、以上撤銷許可證計四十九件(如附表)。
附 表︰詳見衛生署公報 總號 第 46 號 第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