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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4-07-1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04640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38

主旨: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禁止使用於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食品、化粧品噴霧劑中。

說明:

    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食品、化粧品噴霧劑中添加氯乙烯(VINYL CHLORIDE)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危害人體健康,為維護國民健康起見,特規定如左: 一、自公告日起禁止輸入或製造含有氯乙烯(VINYL CHLORIDE)之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食品、化粧品噴霧劑。 二、復查曾經核准輸入有案而含有氯乙烯(VINYL CHLORIDE)之下列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及化粧品噴霧劑產品亦應自即日起一律禁止供售使用,違者應依法處罰。 (一)內衛環輸字第0011號安住殺蟲劑( AEROSOL “KATOL”)( 日製安住化學 )。 (二)內衛環輸字第0032號自動噴霧式蠅死了斯巴(INSURA SUPER AEROSOL)(日製善利亞製藥)。 (三)內衛藥輸字第08104號健身噴射液(KEIN SPERTS MAN AEROSOL)( 日製界化學 )。 (四)美國克來樂(CLAIROL)公司及保耐(BONAT)公司出品之噴髮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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