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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6-03-0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10393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74

主旨:

    公告禁用食用紅色二號及其鋁麗基著色劑 (AMARANTH & ITS ALUMINUM LAKE)。

依據:

    藥物藥商管理法第四十條及第五十三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說明:

    食用紅色二號及其鋁麗基著色劑(AMARANTH and ITS ALUMINUM LAKE)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危害人體健康,為維護國民健康起見,特規定如左: 一、自公告日起禁止輸入或製造本著色劑及輸入使用本著色劑著色之藥品、食品及化粧品。 二、自六十五年六月一日起禁止銷售本著色劑。 三、自六十五年九月一日起禁止銷售使用本著色劑著色之藥品、食品及化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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