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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79-08-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221854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74

主旨:

    公告禁用含有美塞比利連 (METHAPYRILENE)之藥品。

說明:

    一、美塞比利連 (METHAPYRILENE)經動物試驗有致癌作用,應予禁止使用,以維護國民健康。 二、自即日起禁止輸入製造含有美塞比利連(METHAPYRILENE)之藥品。 三、持有含有美塞比利連 (METHAPYRILENE)成分藥品許可證之廠商,應於民國六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以前變更處方或自動繳銷該藥品許可證。 四、嗣後凡輸入製造含有美塞比利連 (METHAPYRILENE)藥品者,以輸入製造禁藥論處,自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販賣含有美塞比利連 (METHAPYRILENE)藥品者,以販賣禁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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