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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84-01-2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460700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83

主旨:

    公告藥品原料包裝限量,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一、為簡化藥品變更登記作業,凡進口藥商簽證原料藥品時,其包裝在許可證包裝欄記載之最小包裝以上者,本署均同意進口。 二、凡符合限量規定者,廠商得配合市場上需要自行調整,毋須向本署申請變更登記。 三、副本抄送國貿局,請轉知所屬簽證銀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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