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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84-11-0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501553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其他
  • 點閱次數:117

主旨:

    公告有關 B型肝炎帶原血漿處理辦法。

說明:

    一、為配合 B型肝炎防治及國內生產 B型肝炎疫苗,廢血原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口。 二、B型肝炎帶原血漿應優先供應國內疫苗生產工作有關之廠商使用。 三、廢血原料中如有不合生產疫苗規格或剩餘者,得由國內有關技術性之非營利財團法人加工處裡,製成各種副產品供應國內外市場需要,其所得盈餘應專供血液科技發展研究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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