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87-07-24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674600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37
主旨:
- 公告含 PROXIBARBAL 成分口服錠劑有關事宜。
說明:
- 一、含PROXIBARBAL(100MG/TAB.) 成分口服錠劑,經評估結果,有關精神科部分之 適應症,列入評估未獲通過;其適應症僅保留「偏頭痛」。
二、持有含該PROXIBARBAL成分口服製劑藥品許可證之廠商,請於民國76年12月31日前辦理適應症變更手續。其標籤、仿單及外盒之適應症亦應同時修正刊印,並依照原件刊印注意事項、不良反應、毒性作用、藥物相互作用、禁忌或警語等
項;惟毋須向本署藥政報備。逾期未辦理,將依藥物藥商管理法有關規定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