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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87-12-3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703888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80

主旨:

    公告自77年 1月 1日起凡供他人輸血用而採集血液均需作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抗體檢驗,以防止因輸血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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