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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89-11-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824570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15

主旨:

    公告含 TRIBENOSIDE (=ETHYL-3,5,6,TRI-O-BENZYL-D-GLUCOFURANOSIDE)成分口服膠囊、栓劑及外用乳膏等劑型藥品有關事宜。

說明:

    公告事項: 一、含該成分口服膠囊、栓劑及外用乳膏,前因缺乏學理根據,列入須再評估藥品。業經77.9.6衛署藥字第754001號公告在案。 二、依據申覆資料再評估結果,栓劑及外用乳膏改列評估通過藥品,適應症核定為「痔瘡」;口服膠囊,因所附臨床報告資料,仍缺乏療效證據,列入評估未獲通過藥品。 三、含該成分口服膠囊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不得展延,應予公告註銷。 四、持有栓劑及外用乳膏許可證廠商,請於79年 5月17日前辦理適應症變更,其標籤、仿單及外盒上之適應症,應同時修正刊印,毋須向本署藥政處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物藥商管理法有關規定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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