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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0-09-0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900179號
  • 分類:其他、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80

主旨:

    公告暫停合成人用原料藥「安比西林三水物」之中間體 (亦稱前驅物) 『6-胺基配尼西蘭酸(6-AMINOPENICILLANIC ACID簡稱6-APA)』(歸C.C.C. CODE 2941.90.90.00其他抗生素項下)之輸入五年,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依據:

    藥物藥商管理法第三十九條暨促進國內藥廠製造原料藥實施要點之規定,及經濟部促進國內藥廠製造原料藥審議小組79年 3月20日會議決議辦理。

說明:

    公告事項︰ 一、暫停合成人用原料藥「安比西林三水物」之中間體(亦稱前驅物)『6-胺基配尼西蘭酸(6-AMINOPENICILLANIC ACID簡稱6-APA)』(歸C.C.C. CODE 2941.90.90.00其他抗生素項下)之輸入五年,但在此期間內,如因國際經貿情勢需要,得隨時開放進口。 二、上項貨品,如於本公告前業經國際貿易局或授權簽證銀行核發輸入許可證者,仍准予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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