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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1-01-1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92358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61

主旨:

    公告輸入藥品查驗登記及輸入藥品許可證變更登記事項所需檢附之委託書變更通知函等原廠信函有關事宜。

說明:

    公告事項︰ 一、凡國際性之外商公司,其臺灣分公司,於辦理藥品之輸入查驗登記及許可證變更登記事項時,所需之委託書、變更通知函等原廠信函,除由原廠出具外,經原廠授權者亦得由其亞洲總部出具。 二、其餘所需之文件、技術性資料等,仍由原廠出具。 三、非國際性之外商公司在台分公司者,其辦理輸入藥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變更登記事項,仍依本署原相關規定檢具資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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