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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2-07-1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142344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93

主旨:

    有關輸入「人工淚液」藥品查驗登記應檢附資料。

說明:

    一、製售證明(經我國駐外單位簽證)。 二、原廠委託書。 三、技術性資料(包括各個原料成分及成品檢驗規格方法成績書,製造管制過程等)。 四、安定性試驗書面作業程序及市售品三批貯存試驗結果。 五、如係新廠應檢附工廠資料(PLANT MASTER FILE)申請備查。 六、該品之處方研究(FORMULATION STUDY應說明使用之防腐劑及含量)。 七、動物之刺激試驗(IRRITATION TEST)。 八、急、慢性毒性試驗及安全性資料。 九、該品相關之臨床報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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