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1993-02-2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21617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36

主旨:

    公告 HISTAMINE H2-RECEPTOR ANTAGONIST 藥品:發模梯定(FAMOTIDINE)、雷尼得定(RANITIDINE)及其鹽類、希每得定(CIMETIDINE)及其鹽類等注射劑劑型之適應症。

說明:

    公告事項︰ 一、統一修訂HISTAMINE H2-RECEPTOR ANTAGONIST藥品:FAMOTIDINE、RANITIDINE及其鹽類、CIMETIDINE及其鹽類之注射劑劑型適應症為:「住院病人伴隨有病理性胃酸分泌過高之症狀,頑固性(難治的)十二指腸潰瘍,或不能口服之病人消化性潰瘍之短期替代療法。」 二、前項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應於82年 9月 1日前,辦理許可證適應症變更,並於標籤、仿單、外盒依前項所列適應症刊印並向本署報備,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