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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公布日期:1993-02-2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2162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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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36
主旨:
公告本署公報登載之「核發藥物許可證報表」、「核准展延藥物許可證報表」、「核准變更登記藥物許可證報表」、「公告註銷藥物許可證報表」等,自即日起不再刊登。
說明:
一、業者擬輸入藥品醫療器材,應憑藥物(藥品醫療器材)許可證向銀行辦理簽證。
二、有關藥物許可證清冊與異動資料,本署將定期印發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台灣區製藥工業同業公會與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公會業者,如有需要請逕向前述公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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