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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3-06-3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237591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522

主旨:

    公告藥品成分「納布芬」(NALBUPHINE)列屬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鴉片類麻醉藥品」附表一(乙)第八項及第十條「國內醫藥及科學上使用之麻醉藥品」附表五第二十二項管理。

依據:

    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三條。

說明:

    一、經查藥品成分「納布芬」一般係由THEBAINE製成,其化學結構與嗎啡(MORPHINE)類似,具有麻醉止痛之效果。 二、該品之毒性、藥理、與臨床資料,業經本署藥物審議委員會審核,確認其安全性、有效性,認為應列入麻醉藥品管理,惟其成癮性不高,乃比照罌粟鹼(PAPAVERINE)、諾斯卡賓(NOSCAPINE)、納洛芬(NALORPHINE) 等類似成份,列屬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鴉片類麻醉藥品」附表一(乙)第八項及第十條「醫藥及科學上需用之麻醉藥品」附表五第二十二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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