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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4-05-2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3029128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89

主旨:

    公告藥品三硝基甘油 (NITROGLYCERIN)口腔氣化噴霧劑製劑應追加之注意事項。

說明:

    公告事項: 一、為安全使用含NITROGLYCERIN 之口腔氣化噴霧製劑,並防止副作用發生,特規定該製劑中文仿單應加刊左列注意事項:「極端敏感的病人使用時可能會引起血壓下降,脈膊加速「甚或昏厥」。 二、持有含NITROGLYCERIN 之口腔氣化噴霧劑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應於八十三年八月一日前,標籤、仿單、外盒上之注意事項,自行依前項所列事項追加刊印,毋須向本署藥政處報備,逾期未辦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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