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94-11-1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306226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20
主旨:
- 公告口服固體劑型甲醇殘存量檢驗規格及方法(如附件),即日起實施。
說明:
- 一、口服固體劑型(如錠劑、膠囊劑、顆粒劑等)於製造過程中添加甲醇作為溶劑者,其殘存甲醇之規格及檢驗方法應符合本公告之規定。
二、上述藥品之查驗登記應檢附製造廠制訂之甲醇殘存量檢驗規格、方法及檢驗結果之資料。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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