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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5-03-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藥字第8400358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37

主旨:

    為簡化外資工廠申辦國產藥品查驗登記行政手續乙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84年 3月 6日衛署藥字第84008345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經濟自由化與國際化之趨勢暨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本會經檢討後並經行政院衛生署同意,凡經本會核准之外資藥廠在原核准之營業項目下增加生產新產品時,可逕向衛生署申辦國產藥品查驗登記並經核准後即可製造,無須先向本會申請,以資簡化行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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