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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5-05-1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4024457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42

主旨:

    公告含 TURPENTINE OXIDATION PRODUCTS, TURPENTINE HYDROSOLUBLE DERIVATIVES 等藥品(如附件)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之處理措施。

說明:

    一、含TURPENTINE OXIDATION PRODUCTS, TURPENTINE HYDROSOLUBLE DERIVATIVES等成分製劑(如附件)宣稱「呼吸道感染、氣喘、手術後引起嚴重之支氣管炎」等適應症,曾經本署於81年12月31日以衛署藥字第8189280 號公告列入須再評估藥品。 二、經評估結果,臨床療效證據不足,業經本署於83年 2月22日以衛署藥字第83010641號公告: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如許可證持有者有異議應於83年8月31日前檢送資料提出申覆。 公告事項: 一、該等成分製劑經廠商再次檢附資料申覆,本署審慎評估仍無足夠的文獻足以證實其療效。該等成分製劑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廠商不得再提出申覆。 二、含該等成分之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不准展延,由本署另案公告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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