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1995-05-15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藥字第8401225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75

主旨:

    貴會函請准許一藥廠可持有一張以上同成分、同劑型之藥品許可證,以協助業者開拓國內外行銷市場,因應行銷上市場區隔之需要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覆貴公司84年 3月 3日區藥企字第071號函。 二、廠商為因應一般藥品行銷市場區隔所需,而製成多種口味或顏色,以供應不同經銷商乙節,本署尚在研議中,俟有結果,再行函告。 三、本署原則上同意技術合作及商標授權,一家藥廠可持有一張以上相同成分、劑型、劑量之藥品許可證,惟技術合作對象仍以引進具研究發展之原開發性產品為原則。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