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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8-06-0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藥字第87032203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127

主旨:

    有關藥物仿單內容檢討修正事宜,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

說明:

    一、有鑒於領有藥物許可證之藥物,其仿單往往沿用多年,仿單部份內容常有不合時宜、安全性資訊亦有不足之處。為保障國人使用藥品及醫療器材之安全性,請轉知並輔導所屬會員,對領有藥物許可證之藥物仿單內容確實進行檢討修正。 二、藥物仿單其內容與藥物安全性有密切關係,其正確性及附帶責任與藥物本身的有效性與安全性,領證廠商均負有完全責任。 三、有關前項仿單修正事項仍應依查驗登記相關規定送署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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