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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0-04-2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902033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01

主旨:

    公告管制藥品登記證、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之申領收費標準,分別為新台幣壹仟元及伍佰元(收費標準如附件)。

依據:

    一、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
    二、行政院89年04月12日台89衛字第10455號核定函。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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