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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9-03-0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8014263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79

主旨:

    公告「藥品臨床實驗一般基準」(Guidance on General Considerations for Clinical Trials)(如附件)。

依據:

    一、藥事法第四十四條。
    二、醫療法第七條、第五十六條。
    三、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
    四、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

說明:

    嗣後藥品臨床實驗,均請參考此項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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